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

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

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

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

人才培养
人才培养

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关于皮晨曦同学申请转学的公示

发布:2023-01-05浏览量: 次作者:供稿:教务处 编辑:陈凯镔

 

皮晨曦,女,考生号19510601122526,系轨道交通学院2021级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,该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转学申请,拟转入河南文化艺术学院汉语专业2021级就读。
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全日制高职学生转学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经招生就业处、二级学院初审,教务处复审,手续齐全,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拟同意皮晨曦同学转学申请。
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315日至111日),公示期内,学生或教职工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,请以真实姓名向教务处、纪检监察室电话、书面反映或面谈。

教务处电话:64458912

纪检监察室电话:85640392

 

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

教务处

202315

上一篇:关于程凯等人转专业修读的决定

下一篇:喜报:我院3门课程入选河南省“十四五”首批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