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有关规定、河南省教育厅川教函〔2021〕406号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过各二级学院评议、学院评审委员评审,现将学院拟上报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10月29日—11月4日(五个工作日)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反映。
资助中心办公室地址:南楼20107办公室
电话:028-64452658
郑州志峰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
学生工作处
2021年10月29日
附件
| |
| 2021-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.xlsx (289.55 KB)
|
|